郎凤娥转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开展约谈

郎凤娥转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开展约谈

 

2019年7月1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陕西省环保厅)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西安、咸阳市政府。【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专栏转发】

 

约谈指出,PM2.5是国家下达我省的生态环境“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之一,对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下达的考核指标,2018年西安市、咸阳市未完成考核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是2018年未完成PM2.5考核任务。西安市2018年PM2.5年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高于目标责任书确定的60微克/立方米,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咸阳市2018年PM2.5年均浓度69微克/立方米,高于目标责任书确定的64微克/立方米,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且比全省PM2.5年均浓度高出19微克/立方米,排名为全省13个市(区)倒数第一。

 

二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措施落实不力。西安市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不扎实,工业企业污染整治监管、“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秋冬季攻坚期间被生态环境部指出问题1026个,占全省问题总数的29.55%。西安市2018年未完成柴油车淘汰任务;城市智能电表改造仅完成任务量的65%。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西安市发现问题459个,特别是在5月8日至22日发现各类问题130个,占全省问题总数的42.6%,其中家具制造、包装印刷、机械加工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问题达98个,占全省53.6%。通过调度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西安市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水泥企业名单、需深度治理无组织排放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新建建筑采用地热能供暖比率等10项工作任务的底数均未明确。

郎凤娥个人简介

郎凤娥1961年1月生人,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郎凤娥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郎凤娥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目前,郎凤娥开通【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专栏】

 

咸阳市对重点企业监管不力,延长石油兴化化工公司在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被当场发现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部分企业减煤数据不实,部分县区“煤改电”数据失真;洁净型煤保障不力,与实际需求量相差巨大;部分企业燃煤污染问题突出。秦都区“禁燃”工作简单粗暴,对部分居民温暖过冬造成一定影响。礼泉县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后,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秋冬季攻坚期PM2.5浓度反弹31.6%,在关中67个区县中反弹幅度最大。省铁腕治霾办调度发现,截至2018年底,咸阳市仍有3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任务。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咸阳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督办问题总数264个,其中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问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和扬尘综合治理问题突出,占总数的83%。

 

约谈要求,西安、咸阳市要切实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把蓝天目标放在心上、把责任担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把工作落在行动上,正视差距,认真分析考核指标未完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照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清单,逐一细化目标任务,逐一实化整改举措,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治理,确保今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落实。西安、咸阳市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约谈会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厅)。

 

约谈会上,西安、咸阳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深刻反思,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

 

陕西省环保督察办将把约谈整改情况纳入督察检查内容,督促两市政府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专栏转发】

【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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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燃煤工业锅炉综合治理方案汇总【郎凤娥 省环保厅政策专栏】

各省份燃煤工业锅炉综合治理方案汇总郎凤娥 省环保厅政策专栏

 

 

河南省

 

燃煤锅炉: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 35 蒸/ 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郎凤娥 省环保厅政策专栏】

 

 

《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河北省

 

燃煤锅炉: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山东省

 

燃煤锅炉: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7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济南市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淄博、聊城2市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其他城市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四川省

 

燃煤锅炉:地级及以上城市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目前成都市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山西省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在完成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10月1日前,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陕西省

 

燃煤锅炉:全省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对燃煤小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 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陕南、陕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 下燃煤锅炉。关中地区对已排查出的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80%的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完成 。

 

《陕西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甘肃省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

 

 

湖南省

 

燃煤锅炉: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关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工业窑炉。2019年县级城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进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地级城市非建成区和县级城市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

 

《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湖北省

 

燃煤锅炉: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江西省

 

燃煤锅炉:到2020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各设区市 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 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青海省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黑龙江省

 

燃煤锅炉: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哈尔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具备条件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

 

《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新疆自治区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各县市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兵团级)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9月底前,“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各县市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完成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同时完成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西藏自治区

 

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逐步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暖锅炉除外),全面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划定7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西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宁夏自治区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一律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19年年底,继续淘汰地级市城市建成区不能达标排放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区各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鼓励全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吉林省

 

燃煤锅炉:严把燃煤小锅炉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19年底前,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安徽省

 

燃煤锅炉:全省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燃煤电厂锅炉除外)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辽宁省

 

燃煤锅炉: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 (2018—2020年)》

 

 

内蒙古自治区

 

燃煤锅炉:全区旗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到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福建省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广东省

 

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省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2019年底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广中市基本完成每小时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底前,佛山、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完成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粤东西北地区按国家要求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广西自治区

 

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

 

燃煤锅炉: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江苏省

 

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贵州省

 

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燃煤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7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海南省

 

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

 

燃煤锅炉:2020年9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

 

 

重庆

 

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量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郎凤娥环保厅政策专栏】

 

郎凤娥个人简介,郎凤娥同志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郎凤娥先后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山西省十大女杰、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等多项荣誉。【郎凤娥环保厅专栏】八月文章【郎凤娥“环保厅”新闻转发】环保厅印发《浙江省大气PM2.5来源解析工作方案》等两项工作方案

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大反转?主管部门重点“提名”清洁煤供暖用意何在? 「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导读」再谈煤粉工业锅炉推广【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专栏】郎凤娥: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郎凤娥 环保厅资讯专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维护监测数据实性【郎凤娥“环保厅”新闻转发】环保厅厅印发《浙江省大气PM2.5来源解析工作方案》等两项工作方案 【环保厅政策专栏】郎凤娥最新讲话【郎凤娥 环保厅/省环保厅煤粉锅炉政策支持文件目录】【郎凤娥 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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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凤娥 环保厅新闻 专栏 】山西蓝天郎凤娥:合理使用煤炭 洁净煤技术值得推广普及

【郎凤娥 环保厅新闻 专栏 】山西蓝天郎凤娥:合理使用煤炭 洁净煤技术值得推广普及

山西蓝天郎凤娥介绍说,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划,逐步压缩用煤量,但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主导地位还是难以改变,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的洁净煤技术成为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关键。郎凤娥 环保厅

山西蓝天集团生产的新型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成套系统以煤粉燃烧为核心技术,采用了煤粉集中制备、精密供粉、空气分级燃烧、水管式锅炉换热、高效布袋除尘、湿式静电除尘、烟气脱硫脱硝和全过程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实现了燃煤工业锅炉的高效节能运行和超低排放。

新型节能环保煤粉工业锅炉的运行效率可达到90%以上,排烟含尘≤5mg/m3、SO2≤35mg/m3、NOx≤50mg/m3,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远远均低于国家标准,达到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超低排放标准。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国内外经验表明,大气污染可治可控,但也并不是一蹴而就。控煤洁煤同步推进,发展新型高效煤粉工业锅炉,对于实现我国环境保护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郎凤娥 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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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凤娥“省环保政策”专栏】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郎凤娥“省环保政策”专栏】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日前,山西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同时,进一步严格环保标准,将国家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扩展到全省,11个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等行业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焦化行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郎凤娥“省环保厅政策”专栏】郎凤娥 省环保厅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7年我省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但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各市要尽快完成改造区域采暖现状的入户排查,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太原古交、清徐、阳曲,晋中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介休,吕梁文水、交城、汾阳、孝义)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电力公司)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各地“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2018年5月底前需完成确村确户工作。省电力公司及国新能源集团、晋能集团、国际能源集团等相关省属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电网企业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3.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积极推进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的燃煤供暖锅炉及其他区域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10月1日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取缔关闭燃煤锅炉的同时,质监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质监局)

5.加强“禁煤区”建设。2018年9月底前,11个设区市均要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结合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近郊区纳入“禁煤区”范围,实行联片管控。“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联防联控区域的县城2018年底前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省环保厅)

6.加强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煤,各市可根据实际提高煤质管控标准。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加强煤质抽查检测,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置散煤治理检查站。(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煤炭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

7.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2018年化解煤炭产能2240万吨、粗钢产能190万吨、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煤炭厅)

8.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全面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

9.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停产治理。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电力(燃煤以外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焦化行业分步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前,40%的焦化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全省焦化企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10.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查,2018年5月底前建立VOCS排放重点单位名录。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VOCs排污重点单位推广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臭氧污染严重的地区,夏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炬、烘炬、芳香炬的行业或生产工序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

11.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现场和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各地可在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

(三)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污染。

12.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劣质车用油品行为,并倒查劣质车用油品来源。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13.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14.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各市环保、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在城市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管局)

15.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完善重型柴油车辆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在重型柴油车通行频次较多的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并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及违反限行要求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交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

1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8年底前,各市要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环保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17.加强货运结构调整。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四)进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18.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飞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市政、公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但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设区市政府统筹把握。(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部门〉

19.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问措施运输。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管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问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管局)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无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交管局)

20.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苦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清洗保洁,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强化禁燃禁放措施。严禁秸轩露天焚烧。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秸轩禁烧主体责任,将秸轩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轩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11个设区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各市可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扩大禁放范围。安监部门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禁止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严禁燃煤旺火,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五)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各市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施工、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及在用燃煤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国家错峰生产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确定采暖期错峰生产要求。其中:

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且生产设施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可以不予限产;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限产30%;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40%以上,其中采取传统湿法熄焦作业的限产50%以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停产炯炉保温,限产比例根据出焦时间计算。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由各市人民政府合理确定限产比例。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采暖季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确需生产的,应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各市要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要求落实重型运输车辆错峰运输要求。各市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夭气

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气象局)

2018年8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具体到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情况下的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人民政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本计划印发1个月内,各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落实推进方案,加强统计调度和专项督查,并将工作方案及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考核问责。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完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提高奖惩标准,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奖励幅度。制定《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城市和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三)持续开展“铁腕治污”。

深化省级环保督察,开展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依托环境监控平台和环境热点网格平台反映的线索开展精准执法,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工业污染治理、老旧车淘汰以及科研技术支撑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的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五)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

统筹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公众知情权。在电视台、报纸等当地主流媒体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每周公开报道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25日印发

【郎凤娥“省环保政策”专栏】

郎凤娥同志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先后获得“中国企业成功女性”、“爱国企业家”、“三八红旗手标兵”、“优秀女民营企业家”、“节能工作先进个人”、“杰出女企业家”等40多项荣誉和称号。郎凤娥 省环保厅

 

郎凤娥博客http://langfenge02.sxlt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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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凤娥报道http://langfenge04.sxltjt.com

【郎凤娥专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调度会

【郎凤娥专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调度会

3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调度会,全面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议精神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抽调人员组成强化督查组、执法检查组、巡回督导组,到一线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努力推动既定目标任务完成。

郎凤娥”环保厅政策”导读专栏人物 郎凤娥 省环保厅

郎凤娥个人简介:郎凤娥同志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郎凤娥 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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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工业锅炉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环保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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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凤娥.环保厅政策】建设美丽中国的总部署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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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24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定,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新华社记者第 一时间采访权威专家,对这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郎凤娥 环保厅政策解读专栏】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想武器——生态文明思想

意见指出,总 书 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生态文明思想。

国 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专员徐必久说,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整,集中体现在“八个坚持”:

——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

——坚持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

——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思想的深邃历史观、科学自然观、绿色发展观、基本民生观、整体系统观、严密法治观、全民行动观、全球共赢观。”他说,这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武器、方向指引、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具有创新的理论意义、重大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鲜明的世界意义。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总 书 记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意见提出,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 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还提出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专家认为,意见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独立成章,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说,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压实责任,层层负责。这是我国的制度优势,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法宝。过去一些地方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不硬、不实的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符合客观规律和基本国情,是抓住了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牛鼻子”。

除党委、政府一把手的责任之外,意见还提出抓紧出台中央和国 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谁的孩子谁抱、谁的事情谁干,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职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守土有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徐必久说。【郎凤娥“环保厅政策”解读专栏】

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专家认为,意见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兼顾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从质量、总量、风险三个层面确定攻坚战的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徐必久说,这些目标指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规划计划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后作出的科学决策,保持了持续性,也提出了新要求,要通过艰苦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取得更好效果。我们要紧盯目标、挂图作战、确保完成,进展快、效果好的地方要巩固提升,进展慢、效果差的地方要迎头赶上,确保不让一个区域一个流域掉队。

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党委书记陆军看来,意见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几大标志性战役,是针对*突出的问题和领域,抓住薄弱环节,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和经验,带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纵深突破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进展。

努力夯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支撑

专家指出,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根本上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努力过程。意见远近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又统筹兼顾谋长远,注重源头预防、扩大容量、强化保障。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查处生态破坏行为;建立以国 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徐必久说,源头预防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通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大幅降下来,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明显好上去。

【“环保厅政策”解读专栏人物-郎凤娥介绍】

郎凤娥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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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郎凤娥表示:发展洁净煤技术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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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仍以煤为主,煤炭占消费总量的70%,石油约占18%,天然气约占5%。其中,约有75%的煤炭用于燃烧,发电消耗了约50%的煤炭,工业锅炉消耗约20%。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主导地位难以改变。

燃煤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大气中60%以上的粉尘、70%以上的二氧化硫、50%的氮氧化物都与煤炭燃烧有关。针对目前我国燃煤工业锅炉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发展洁净煤技术成为专家和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必须大力推进治污科技创新和应用,依靠科技手段治理污染。

目前我国北方冬季供暖城市主要以燃煤供暖为主,发展洁净煤技术是解决我国能源环境问题的重要选择。要加快新型高效煤粉工业锅炉的推广和应用,这是通过技术进步、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属于山西蓝天集团,主要生产工业锅炉、煤粉锅炉、工业煤粉锅炉等,是一家横跨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的现代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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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郎凤娥:齐心协力共筑蓝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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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集中的城镇,燃煤工业锅炉极易形成污染物低空排放,成为许多城镇、特别是北方城镇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现在国家的发展方向以城乡结合部 为重点,如果没有新的工业锅炉房系统代替陈旧的锅炉房系统,部分城市的环境污染更加严重。因此当前开发高效低污染煤粉工业锅炉是必经之路。

同时,我国油气资源相对短缺,预计燃煤工业锅炉将长期、大量应用于各工业领域,减少其污染物排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环保课题。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环保部)等一系列规划、政策均对工业锅炉的能效提高、污染物控制提出了要求。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 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推进工业锅炉的节能减排提供了模式建议。

根据国家的中长期规划来看,近几年我国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主要以煤为主要能源。以天然气和石油为辅助能源。同时国家把节能和减排的工作 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对于我们的研发和制造单位有很大的责任来完成这项工作。在当前一段时期,必须对工业锅炉进行技术创新。才能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求。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列为“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制定了工程示范实施方案。研究、开发工业锅炉(窑炉)高效、洁净燃煤技术是实施国家节能重点工程的需要。

我国燃煤工业锅炉装备水平及运营管理水平大大低于其它领域现代工业技术水平,其低效率和高污染现状亟待改变。我国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 低20%~30%,如果在现有基础上将燃煤工业锅炉的热效率平均提高25%,节煤潜力约1.5亿吨(1.1亿吨标煤)/年,仅节煤所减少的SO2排放约 300万吨/年、减少灰渣排放3000万吨/年、减少CO2排放约3.5亿吨/年。

从北京、太原、乌鲁木齐等城市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来看,治理燃煤工业锅炉污染无疑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保护环境的重点领域。而目前的现状是, 我国新型煤粉工业锅炉装备制造、社会化供热服务、锅炉用煤专业加工、专用环保设备等产业属于规划中新兴产业内容,且尚处于发展初期,预计每年新型锅炉装备制造的产值可达到数十至数百亿元。

因此,建设工程中心是适应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煤粉工业锅炉系统新装备、节能环保、合同能源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的体现,将为推动该领域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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